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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报符合一级建造师报考条件人员名单的通知

关于上报符合一级建造师报考条件人员名单的通知

公司各部门、各项目部:

现一级建造师报名工作已开始,请各部门将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名单于2011年5月20日前上报公司计划部,具体报名条件如下:

取得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学历

大专

工作满6年,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满4年。

本科

工作满4年,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满3年。

双学士或研究生班

工作满3年,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满2年。

硕士学位

工作满2年,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满1年。

博士学位

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满1年。

一、符合有关报名条件,于2003年12月31日前取得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人员,可免试《建设工程经济》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2个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1.受聘担任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2.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0年。

二、“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为单独列项考试,按非滚动形式进行管理,报考人员须提供资格证书方能报考,各地报名时要严格审查报考条件。考试合格后核发相应专业资格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三、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为滚动考试(每两个考试年度为一个滚动周期),参加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符合免试条件的人员必须一次通过应试科目。